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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知识

医改十年:看新疆精神卫生事业新发展--健康·生活--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4-08-18 08:01:15 点击量:

  ag旗舰厅网10年前的这一天,《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俗称新医改方案)公之于众,一场被多方寄予厚望的改革拉开大幕。3650个日子翻页,很多人能够体会到,国家更驾轻就熟抗击埃博拉等突发疫情,民众看病就医的流程更便捷,医疗保障更广更厚,药品供应更规范。

  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先锋、作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供给主力军,肩挑重任,攻坚克难,勇当改革“领头羊”交出了漂亮的民生答卷成绩单,实现了历史跨越的新篇章。

  十年来,院党委突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出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突出联系实际、分类指导,突出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坚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的实际出发,着力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凝聚民心、服务群众中建功立业。

  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求,以党建工作为主线,以医院业务工作为重点,坚持“大专科,小综合,创一流精神卫生中心”的建设方针,在院党委的带领下,通过几代人不懈努力,医院现已发展成为西北地区领先的集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康复、社区防治和心理健康促进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新疆精神卫生中心、新疆精神卫生研究所。

  2010年5月,我院被确定为乌鲁木齐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医院以患者需求为出发点,积极主动投身改革,潜心探索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挖掘潜力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提速医院信息化建设、缩短平均住院日、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强化对口支援等方面,亮点频出。

  2011年,我院临床心理科和康复科被确立为乌鲁木齐市重点专科;2012年4月,医院温泉分院被 确立为乌鲁木齐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精神康复+肢体康复”成为医院又一亮点。进而 “综合医院—康复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康复医疗服务网络逐渐形成。

  2014年3月13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认定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为第一批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建设项目医院。近些年,医院的门诊量、住院患者数呈几何数字增长。医院年门诊量突破22万人次,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人3000余人次,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人数构成比从90%变为不足30%。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优质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获得了社会各界与广大患者的认可。

  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院领导班子大胆提出“重症精神病防治”和“心理卫生服务”两条发展脉络,二者并重,的改革新战略。新疆第一个精神疾病早期干预科、第一个临床心理科、第一个网瘾戒治科、第一个老年科(老年痴呆与精神障碍病房)、第一个儿少精神科、第一个戒酒病房、第一个睡眠研究治疗中心、第一个门诊等一大批结合患者需要的新兴学科在我院相继成立。我们在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同时,有效地保障了医院效益的稳步提高,2011年医院荣获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奖。成为全国参选医院中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精神病专科医院。

  2012年8月,医院全面开展了等级医院评审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医院医疗技术、医疗质量、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

  2014年,医院顺利通过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等级医院评审检查,正式挂牌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面对住院环境简陋、服务项目单一、管理模式落后、中青年业务骨干流失严重、医疗资源闲置等诸多问题,医院党领导带领全院职工抗住了重重困难和巨大的压力,拿出了“齐心协力谋发展,砥砺奋发促跨越”的拼劲从自身下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逐步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实施得到有效监督。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物价管理。加强医院成本核算与内部控制,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结合专科医院的特点,医院修订、完善了工作质量考核及成本核算办法。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因事设岗、竞争上岗、全员聘用、以岗定酬。加大岗位管理,完善医院考核方案,考核评价指标以专业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工作质量为主,把按劳分配、效率优先、适度公平的原则贯穿于绩效分配的全过程。通过改革,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医院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使职工的待遇得到了极大提高,有效的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作为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和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医院不断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成立教研室,以教研室的建设和成长带动教学人才的发展。在晋升政策上给予教学人才一定的倾斜,注重教学人才梯队的合理化配置,形成一支教学水平过硬的老中青人才队伍。加强教学质量考核,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竞赛活动。积极同高校教师开展交流活动,促进教学水平提升。2017被国家卫计委批准为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被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住培专业委员会批准为全国精神科骨干师资培训基地。

  医院大力支持特色专科发展,推进学科创新,努力培育有影响、有市场、以特色医疗带动医院整体发展的优势专科。以亚专科建设为基础,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各专科骨干掌握本专科最先进的诊疗技术,熟练解决学科内疑难病症,加大对外合作力度,使更多的亚专科达到重点专科水平,从而推动大专科全面发展。2011年我院临床心理科和康复科被确立为乌鲁木齐市重点专科。2014年自治区卫计委认定我院为第一批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建设项目医院。

  完善管理制度,设立配套基金,鼓励医务人员从事科研活动。把科研工作同重点专科建设和援疆项目相结合,借力借智,培养科研型人才。以科研项目为基础,打造一支科研实力强,技术过硬的科研团队。2014年医院挂牌新疆精神卫生研究所,下设司法精神病鉴定、睡眠医学等10个研究室,主要从事精神医学的临床应用研究。近十年承担科研项目34项,其中国家级5项,自治区级3项,省部级协作项目4项,市局级22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6项、乌鲁木齐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撰写发表论文588篇,其中SCI收录论文2篇,国家级期刊118篇,省级期刊470篇,学术著作2部。

  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自2005年12月正式建成并上线使用,经过了十余年的不断建设,已形成了一套实用、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我院通过推行门诊及电子病历,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库,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完成本区域医疗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数据的交互集成,信息共享。把医生和护士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时间”还给医生和护士,把医生和护士还给患者,促进医学回归人文,使“关心病,更关心病人”的人文理念落到了实处。

  1、医院从患者的角度出发,根据门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优化诊区设施布局,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在门诊部增加“多媒体分诊导医台叫号系统”和电子专家排班屏,方便患者及时了解坐诊医师情况及排队情况。

  2、推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服务,为百姓看病节省时间。我院推进分级诊疗,支持双向转诊,为基层医疗机构、医联体协议医院预留部分号源用于预约就诊、转诊。通过网站、电话、窗口、诊间、社区、手机App、微信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患者预约。

  2017年5月我院牵头成立了由全疆范围34家医疗单位组成的精神专科医疗联合体。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2017年5月成立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目前有23家医疗机构及13家社区服务中心加入。以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为依托,开展对患者出院后服务的全新诊疗模式,医生通过在线手机(APP),随时或者预约与异地患者进行视频复诊,复诊完成后开具电子处方,药品专业物流直接将零差价药品配送至患者手中,解决了患者复诊、用药困难。据初步统计和分析,平均为每位患者直接节省就医成本1630元,节省时间成本35小时。2018年8月1日至今办理患者2519例,累计直接为患者节省就医成本约410.6万元,节省时间成本约8.82万小时。

  1、大力推行临床路径,不断提高临床路径全程管理水平,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我院在没有国家精神病病种临床路径标准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组成专家制定了实施方案,率先分别在八个科室,开展了八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工作,截止目前临床路径工作已在全院各临床科开展,临床路径入组22392例。通过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有效控制了非必要医疗支出。现平均住院天数比原有住院天数减少9天,使患者切实感到医改带来的好处。

  2、通过重型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即686项目)的落实和开展,提高重型精神病人的治疗率,降低肇祸率,减轻家庭及社会的压力。截止目前国家财政为病人提供各类免费服药、化验、复诊、应急处置、住院补助共计2000余万元。

  针对民政求助等人群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办法;我院还对每位住院患者每天补助2元伙食补贴,十年来我院累计为患者补助183万元。

  为实现百姓在家门口享用北京优质医疗资源,我院作为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与北京安定医院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教学合作,建立起具有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双向转诊等功能的远程网络平台。

  到目前,我院共与北京安定医院及北大六院远程会诊4次。通过远程会诊不仅提高了我院病患的救治率,并且实现两院医疗资源、专家资源、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使新疆各族群众真正享用上了医改成果。

  作为新疆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始终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指导医院科学发展的核心,不断提高应急心理救援服务能力。2013年组建了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在“4·30”“5·22”等事件的善后处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与综治等部门配合,动态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控工作,指导专干开展入户随访、危险评估。重大活动期间,配合公安部门对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反复排查,加强管控,对其中因滋事、肇事的患者免费住院治疗,有效避免敏感时段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重大活动的顺利召开。

  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是提高社会人群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利用传媒在各大报刊、广播、电视台、医院网站等进行特色科室、专家采访,并选派专家在电台做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以普及全民心理健康知识,同时利用各类宣传日,派专家进行义诊、咨询等诊疗活动,以达到提高全民自身保健能力。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纠正一部分群众中对精神疾病的错误认识,反对歧视精神病人,促进人人参与精神卫生的自我保健,提高人们对应激事件的心理应对能力。

  我国于2004年开展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乌鲁木齐市同年启动该项目试点工作,2009年面向全市推开,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2009年,自治区卫计委成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卫生工作执行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我院,负责全区精神卫生方面的业务管理,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对各地州市开展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评估。项目办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契机,在全疆启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切实提高覆盖率和管理率。

  2017年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签订《2018-2020 年医疗卫生合作框架协议》,自此三年内,北京22家市属医院全部接入乌鲁木齐市远程(跨境)医疗平台,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为首府培训500名医疗人才。此次签约具有历史性意义,将打通首都与首府之间医疗卫生精准合作通道,让乌鲁木齐市广大群众同步、同质、共享北京优质医疗资源。

  我院于2017年12月26日,在医院党委书记带领下前往北京安定医院,对接了京乌合作内容,并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拟定了医疗卫生服务协议内容,于2018年1月4日与北京安定医院正式签订了医疗卫生服务协议。

  2018年5月2日,北京安定医院院长王刚向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颁发《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聘书,两院领导及学术骨干围绕医院管理、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沟通对接,为今后的医疗合作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首都+首府”医疗卫生精准合作在临床资料共享、疑难病例会诊、治疗方案会商方面加强交流研究、共同探索共建、建管或托管等双赢模式上为新疆精神卫生事业翻开新篇章。

  我院先后派出15名技术骨干赴北京安定医院进修,进修学习内容主要侧重于临床重点专科、专病中心的建设、伦理审查制度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打造,为培养出我院科研、教学骨干力量提供保障。截止目前,北京专家来疆及远程授课6次,来疆专家6人,资金支持63800元;医院派出外出进修15人,资金支持166961元 ;外派参加学术会议交流20人,资金支持65000元。开展系统的心理治疗培训1人培训期两年,资金支持24260元。

  新疆精神卫生事业搭借京乌合作平台,在人才培养方面得到政府资金支持共320021元。

  2018年5月27日我院接受了国家药物食物监督总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现场审核工作,并成功获批成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我院已派遣7名业务骨干前往北京安定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修GCP机构管理、评分培训、伦理审查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内容,为即将开展的各项药物临床试验做好科研人才储备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一项抗抑郁中成药物的开放性IV期临床试验。尚有三项关于抑郁症的药物临床试验将在我院逐步开展。这些精神科新药的研发将惠及全疆千千万个被精神疾病困扰的家庭。

  我院通过邀请国内知名精神卫生专业教授来院讲学、共同举办精神学高峰论坛、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特殊节点请内地精神科专家参与精神卫生健康科普宣传义诊活动等针对精神卫生医学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交流互动,拓宽了新疆精神卫生事业的学术交流领域不断提升了新疆精神疾病诊疗能力。

  2013年中残联副主席,北大六院黄悦勤教授将我院列为国家“十二五”科研项目《中国精神障碍疾病负担及卫生服务利用的研究》十家分中心之一,目前已顺利结题。此次,在京乌合作工作的推动下,我院再次有幸加入黄悦勤教授“十三五”项目《中国精神障碍队列研究》,承担其中2、3子课题。这为提高国内精神卫生工作者的科研水平,推动新疆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推进我院科技人才成长步伐和自主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为新疆精神卫生中心,担负着心灵救治之重任,承载着精神健康之使命。我们将以医疗体制改革为新起点,勇立潮头不忘初心,始于担当继续前进,牢记使命,继续担当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把公益性、积极性、可持续性更好地统一于为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之中。继续发扬为人先、勇攀高峰的精神,创新实践,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新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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