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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基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9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2019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根据省政府“菜十条”《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琼府办〔2017〕123号)《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种植业部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8〕151号)《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18〕2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正常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习“4•13”重要讲线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产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以完善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质量安全、应急保障四大体系为主线,统筹推进常年蔬菜产销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常年蔬菜基地1.5万亩最低保有量和70%的自给率,以充分满足常住人口、“候鸟”和游客等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一)稳定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5万亩。综合考虑我市各区土地气候条件、蔬菜品种资源、市场需求、人口发展、消费特点、交通条件等因素,重点保障供应吉阳区、天涯区的主城区区域,一般保障各区政府(管委会)的中心区域。具体布局为:海棠区1800亩、吉阳区4200亩、天涯区5200亩、崖州区2500亩、育才生态区1300亩。
(二)种植品种。夏秋季大棚设施主要种植菜心、黑叶白、上海青、小芥菜及结球白菜等耐湿热的叶菜品种;露地种植苦瓜、丝瓜、冬瓜、黄瓜、茄子、豇豆、四棱豆等比较耐热的瓜果豆类、蔬菜品种和种植比较耐湿热的空心菜、苋菜、四季葱、地瓜叶及各种野菜等叶菜品种。在育才生态区、天涯区高峰片区可适度发展一些特色蔬菜品种。
1.建设内容:①露地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对露地种植基地的喷灌、水肥一体化设施、水利设施、用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能力。②改造提升原有设施大棚。修复或完善原有设施大棚,确保能够达到正常生产。③在适合的区域新增建设一批经济实用大棚,设施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新建的大棚应能抵御10级以内台风,做到防风防雨防虫降温。④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等。⑤防虫网、诱虫色板等生产设施建设。⑥大棚设施补贴、仓库、冷库、加工车间、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建设720亩,其中,在育才生态区新建核心高标准常年蔬菜基地120亩;其他基地改造600亩,具体为:吉阳区200亩、天涯区200亩、海棠区100亩、崖州区100亩。
2.资金安排:1536万元。育才生态区1100万元、吉阳区100万元、天涯区100万元、海棠区50万元、崖州区186万元。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1.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对大棚进行改造,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化监控系统和诱色板等、提供地力提升服务、对基地土地进行租金补贴等,全市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面积达1500亩。按照新建基地8000元/亩,老基地4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分配,天涯区面积670亩(包含新基地305亩,老基地365亩)、吉阳区300亩(新基地)、崖州区330亩(新基地)、育才生态区100亩(新基地)、海棠区100亩(新基地)。
2.资金安排:1054万元。其中吉阳区200万元、天涯区390万元、崖州区304万元、育才生态区80万元、海棠区80万元。(由各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1.建设内容包括:①地力提升。常年蔬菜基地按照800元/亩的标准,通过增施有机肥、添加土壤调理剂等方式进行地力提升。全市计划改良5000亩常年蔬菜基地,其中,天涯区1800亩、吉阳区1400亩、崖州区800亩、海棠区600亩、育才生态区400亩。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服务机构统一实施,对生产环节实施补贴。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指导。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开展土壤检测和监控等工作,对全市适合种植常年蔬菜基地的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2.资金安排:420万元。天涯区144万元、吉阳区112万元、崖州区64万元、海棠区48万元、育才生态区32万元、市农技中心20万元。
3.①地力提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技中心;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责任单位:市农技中心,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建设内容:将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农业大数据建设内容,通过勘查测绘,建立我市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在天涯区文门200亩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试点建立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点,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强化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实现全市常年蔬菜生产管理信息化。
1.建设内容:用于2018年常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海棠区北山田洋基地改造、天涯区扎业应急保障基地改造、育才生态区马脚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海棠区政府、天涯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建设内容:发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且对常年蔬菜基地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时,对常年蔬菜种植户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1.建设内容:三亚因其独特地理气候禀赋,叶菜种植成本偏高,因此本地蔬菜自给率向来偏低。依托三亚南繁科研、科技推广平台,开展适合夏秋季节种植的蔬菜适宜品种调研、筛选、研究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大力培育、引进和推广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良的耐热耐湿蔬菜品种。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夏秋季生产的蔬菜品种进行筛选、培育,第一年计划初筛出30个耐热新品种并配套10个生产技术,第二年第三年资金由后续年度进行安排。
3.责任单位: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建设内容: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办公室聘用人员、宣传培训、日常监管(监理)、审计、考核、调研和考察等工作。
2.资金安排:100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46万,吉阳区16万元、天涯区16万元、崖州区7万元、海棠区6.5万元、育才生态区6.5万元,市农技中心2万。
1.基建类补助。由政府投资的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除外。大棚、排灌系统、防虫网、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建设,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最终审计结果的70%;瓜果菜预冷库按照6立方米折算1吨,补贴标准为1000元/吨。(从2019年起算,创建单位需具备至少8年的土地租赁期)
2.物化类补助。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采购相应物资,包括有机肥、生物菌剂、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和诱色板等,对各区正在种植常年蔬菜的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进行补助。物资发放标准折合人民币800元/每亩以内。
2.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1.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约束性指标)。
5.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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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资金3500万元。其中,海南省2018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三亚市2019年常年蔬菜点对点配送体系建设和瓜菜基地建设项目1500万元。
各区历年结余的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贴)资金可用于本区的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各区(管委会)要落实“菜篮子”工程区长、管委会主任负责制,把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项目相关准备和管理费(含勘查、设计、监理、评审验收等费用,可从计划资金中列支),并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申请验收,并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项目档案,相关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应重视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应急保障基地组织化程度要高,倡导以合作社、企业、联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并做好对接。基地生产的蔬菜必须优先供应我市平价市场、公益性蔬菜摊位、社区平价专营店等平价网点。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要靠前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抓好菜农技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引进示范新品种,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制度。
各常年蔬菜基地要建立农药进货和使用台账,生产的蔬菜要先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常年蔬菜质量安全负责,定期抽检辖区内生产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作用,对各常年蔬菜基地不定期进行定量抽检,并作为年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之一。按照从优就近的原则,常年蔬菜基地产出要尽量供应本地市场。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每年分别在淡季(5月—10月)、旺季(11月—次年4月)抽查基地建设和生产情况至少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0%,并对各区挂牌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总结,年终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常年蔬菜生产、冷链、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欺农、霸市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